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怎么扣缴个人所得税?

华审网 2024-01-06 324次阅读
导读:
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怎么扣缴个人所得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依据: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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