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是开免税发票,还是开之前的税点开具?

华审网 2024-01-10 333次阅读
导读: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是开免税发票,还是开之前的税点开具?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除享受免税优惠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按季申报的,季度合计销售额30万以下)的小规模机动车企业可继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开具普通发票时,税率选择“免税”。

如遇软件操作问题,防伪税控系统操作,使用金税盘(爱信诺航天信息系统),可联系95113;

使用税控盘(百旺金赋系统),可联系4006122366(杭州)、4006112366;

税务UKEY: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95113、4006112366;

单证通、浙江省电子税务局:联系4008012366。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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