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本季度取得收入已经超过30万,如果剔除不动产的收入是不超过30万的请问能不能享受小微企业免增值税优惠规定?

华审网 2024-01-10 192次阅读
导读:
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本季度取得收入已经超过30万,如果剔除不动产的收入是不超过30万的请问能不能享受小微企业免增值税优惠规定?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其包含销售不动产在内的所有销售额均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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