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同时提供服务增值税怎么缴纳?

华审网 2024-01-10 286次阅读
导读:
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同时提供服务增值税怎么缴纳?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以下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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