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机动车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到10万元,可以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华审网 2024-01-11 298次阅读
导读:
经营机动车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到10万元,可以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机动车,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开具左上角有‘机动车’字样的税率栏为‘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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