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性组织为政府机构提供培训服务收取的费用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华审网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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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营利性组织为政府机构提供培训服务收取的费用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自2008年1月1日起,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