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丢失需要开具遗失证明吗?

华审网 2024-01-23 190次阅读
导读: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丢失需要开具遗失证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无法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或者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应向销售方申请重新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销售方核对消费者相关信息后,先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与原蓝字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自2021年5月1日起试行,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自试行之日起制造的机动车,销售方应按上述规定开具机动车发票。制造日期按照国产机动车的制造日期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日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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