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留存备查资料原件为外文文本的应如何处理?

华审网 2024-02-03 188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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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留存备查资料原件为外文文本的应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非居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填报或提交的资料应采用中文文本。资料原件为外文文本的,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时,应当附送中文译本,并对中文译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非居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资料复印件,但是应当在复印件上标注原件存放处,加盖报告责任人印章或签章。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验原件的,应报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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