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对办理出口退税资格认定前已出口的货物申报退(免)税吗?

华审网 2024-02-08 129次阅读
导读:
可以对办理出口退税资格认定前已出口的货物申报退(免)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1、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之前发生的出口货物劳务,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后,可以在规定的退(免)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增值税退(免)税或免税,以及消费税退(免)税或免税。

2、对取消的“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以及“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的认定”等事项,要求税务机关取消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按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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