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中的研发经费年支出额必须要完整年度计算吗?

华审网 2024-02-12 216次阅读
导读:
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中的研发经费年支出额必须要完整年度计算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所述“研发经费年支出额”,是指近两个会计年度研发经费年均支出额;不足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按外资研发中心设立以来任意连续12个月的实际研发经费支出额计算;现金与实物资产投入应不低于60%。

——《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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