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异地缴纳了附加税费,机构所在地为什么还要缴纳?

华审网 2024-02-13 267次阅读
导读:
已在异地缴纳了附加税费,机构所在地为什么还要缴纳?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费依据,就地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如果异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与机构所在地存在差异,无需补缴,也不能申请退抵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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