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合伙人从其他企业取得工资,按“工资薪金所得”还是“经营所得”申报?

华审网 2022-08-04 504次阅读
导读:
合伙企业合伙人从其他企业取得工资,按“工资薪金所得”还是“经营所得”申报?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个人与企业之间只存在任职或者受雇关系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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