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请求人对行政赔偿决定不服怎么处理?

华审网 2024-02-17 293次阅读
导读:
赔偿请求人对行政赔偿决定不服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4月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修正)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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