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与不同情形,按照规定在《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上填写核实结果有哪些类型?

华审网 2024-03-01 252次阅读
导读: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与不同情形,按照规定在《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上填写核实结果有哪些类型?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1.出口货物未申报出口退(免)税的,核实结果填写“未退税”。  

2.已申报但尚未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适用免抵退税方式的,待纳税人撤销免抵退税申报后,或者向纳税人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其在本月或次月申报免抵退税时以负数冲减原申报数据后,核实结果分别填写“未退税”“已补税”;适用免退税方式的,待纳税人撤销出口退(免)税申报后,核实结果填写“未退税”。  

3.已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适用免抵退税方式的,待向纳税人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其在本月或次月申报免抵退税时以负数冲减原申报数据后,核实结果填写“已补税”;适用免退税方式的,待纳税人补缴已退税款后,核实结果填写“已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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