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开了一个水果店,因为疫情的影响,原先卖给酒店、KTV的水果都被退回来,堆积的坏掉了,个人所得税能够少缴纳税款吗?
华审网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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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 个体工商户开了一个水果店,因为疫情的影响,原先卖给酒店、KTV的水果都被退回来,堆积的坏掉了,个人所得税能够少缴纳税款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体工商户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损失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规定扣除。 因此您因疫情造成的损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