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通过红十字捐赠了一批口罩,取得了红十字会开具的接受捐赠票据,能否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华审网 2024-03-03 266次阅读
导读:
纳税人通过红十字捐赠了一批口罩,取得了红十字会开具的接受捐赠票据,能否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在接受个人捐赠时,应当按照规定开具捐赠票据;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

个人发生公益捐赠时不能及时取得捐赠票据的,可以暂时凭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扣除,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个人应在捐赠之日起90日内向扣缴义务人补充提供捐赠票据,如果个人未按规定提供捐赠票据的,扣缴义务人应在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纳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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