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前成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优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方式的公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优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方式的公告》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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