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把自有的车辆出租给单位使用属于租赁服务;
增值税征收率为3%。
【温馨提示】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