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给非雇员的商品推销劳务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华审网
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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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支付给非雇员的商品推销劳务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非本企业雇员为企业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名目的收入,无论该收入采用何种计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应计入个人从事服务业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上述收入扣除已缴纳的增值税款后,应计入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