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
纳税人可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
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