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缴费单位在每月申报期内可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社保费申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适用单位缴费人)申报社会保险费。
所属期2022年1月起,企业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基数统一由人社、医保部门按”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确定。
单位和职工应缴信息由人社、医保部门传递至税务部门,您无需手工填写申报表,确认表中数据无误后申报即可。
自2023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调整职工缴费工资。
自2023年8月申报期起,税务部门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生成应缴费额,由用人单位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确认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