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把房屋无偿划转给总公司的股东,增值税如何处理?
华审网
2024-04-29
275次阅读
- 导读:
- 分公司注销,把房屋无偿划转给总公司的股东,增值税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如果属于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除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应视同销售;
如果属于企业重组,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