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把房屋无偿划转给总公司的股东,增值税如何处理?

华审网 2024-04-29 275次阅读
导读:
分公司注销,把房屋无偿划转给总公司的股东,增值税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如果属于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除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应视同销售;

如果属于企业重组,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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