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评价什么时候可以改?

华审网 2024-05-05 172次阅读
导读:
纳税信用评价什么时候可以改?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

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前,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将在4月份确定评价结果时一并审核调整,并按时发布评价结果和提供纳税人复核情况的自我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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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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