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年度终了后,如何进行清算?

华审网 2024-05-14 238次阅读
导读:
营改增后,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年度终了后,如何进行清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您好,每年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后,对上一年度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情况进行清算。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按照各自销售收入占比和总机构汇总的上一年度应交增值税税额计算。

分支机构预缴的增值税超过其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的,通过暂停以后纳税申报期预缴增值税的方式予以解决。

分支机构预缴的增值税小于其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的,差额部分在以后纳税申报期由分支机构在预缴增值税时一并就地补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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