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股权激励股权交个人所得税吗?

华审网 2024-05-16 231次阅读
导读:
转让股权激励股权交个人所得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

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时,股票(权)期权取得成本按行权价确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股权奖励取得成本为零。

二、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

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

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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