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财政补贴收入作为支出,形成的成本费用是否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华审网 2024-05-18 211次阅读
导读:
企业用财政补贴收入作为支出,形成的成本费用是否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

三、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意区分该财政补贴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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