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有社保登记,需先前往社保部门进行注销清算(其中先至税务部门打印“社保缴费登记注销清算表”一式三份,社保部门收取两份,另一份由社保部门审核盖章后,提供给税务部门进行社保注销。)
2.如您单位申领过发票和税控设备,未验旧、未缴销的发票可分别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下的发票验旧、发票缴销模块办理,注销税控设备需携带税控设备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3.办理完成后或无需办理上述事项的,可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首页-套餐业务-更多-套餐及组合业务-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办理,根据纳税人税费种登记情况分别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其他申报”、“综合申报”、“财务报表报送”及“税费缴纳”等业务的办理,其中“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仅针对除分支机构以外的已认定企业所得税税种的纳税人办理,其他类型纳税人无需办理。
若无法操作,请按系统提示处理,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情况。
4.办理进度可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看,办理环节为已完成可通过该模块查询打印清税证明或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5.若需线下办理,携带资料可登录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col/col17629/index.html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