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发票或数电票,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除上述情况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专用发票代开(代征附加税)模块申请。
为提升办税效率建议网上办理,若需线下办理,携带资料请登录
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col/col17623/index.html?uid=61861&pageNum=1查看。
代开专用发票环节涉及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征收率百分之三或百分之五。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应按照1%征收率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选择放弃减税,选择按照3%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要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行政区划确定,市区百分之七;
县城、镇百分之五;其他百分之一。
教育费附加费率百分之三,地方教育附加费率百分之二。
目前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若月代开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