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员工第二次入职同一家公司专项扣除专项扣除额是累计还是重新算?

华审网 2024-06-05 267次阅读
导读:
一个员工第二次入职同一家公司专项扣除专项扣除额是累计还是重新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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