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照一码户注销前清税申报的办理材料?

华审网 2024-06-05 99次阅读
导读:
一照一码户注销前清税申报的办理材料?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需要报送的资料有:

1.《清税申报表》2份

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1)上级主管、董事会决议注销:

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1份

(2)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1份

3.已领取发票领用簿的纳税人:

《发票领用簿》1份 (以上情形1-3的备注相同: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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