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于2020年8月到期解除,当年9月-12月是否还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华审网 2024-06-20 161次阅读
导读:
住房贷款于2020年8月到期解除,当年9月-12月是否还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为: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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