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纳税人可享受但未享受协定待遇,且因未享受协定待遇而多缴税款的,如何办理退税?

华审网 2024-06-30 174次阅读
导读:
非居民纳税人可享受但未享受协定待遇,且因未享受协定待遇而多缴税款的,如何办理退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非居民纳税人可享受但未享受协定待遇而多缴税款的,可在税收征管法规定期限内自行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税款,同时提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非居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退还多缴税款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对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的多缴税款办理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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