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次申领发票可至浙江政务服务网-我要办企业-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我要发票申领(需要法人用户登录)中办理。
自2023年4月27日起新办的纳税人无需进行发票领用,可使用法人或财务负责人或经授权人员的身份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模块开具数电票。
若您需开具机动车(含二手车)、通行费等特定业务数电票,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电子专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卷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中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包括纸质发票、电子发票)。
其他特殊情况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