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进入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合并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房产税税源采集】进行税源信息采集,采集完成后,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申报。
若存在减免情况,需在采集界面中新增减免信息。
涉及疫情减免的还需先填写《浙江省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申请表》。
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申报有误,未导入的可直接在申报界面更正报表;
已导入的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模块进行更正。
申报状态为已申报已导入,如需手动扣款可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款缴纳】办理;
或登录浙江税务APP,进入【首页】-【办税】-【申报纳税】-【缴纳税费】-【税款缴纳】办理。
具体操作可关注浙江税务公众号,搜索”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操作辅导-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篇”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