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时,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纳税人补充资料的,申请人补充资料的时间是否计入工作时限?

华审网 2024-07-07 84次阅读
导读:
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时,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纳税人补充资料的,申请人补充资料的时间是否计入工作时限?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主管税务机关或者上级税务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交资料无法作出判断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供相关资料,需要补充的内容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

申请人补充资料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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