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印花税按价款的万分之三贴花。
买卖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个人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温馨提示】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买卖合同”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签订主体包括个人,因此在备注中明确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订立的动产买卖合同,遵循了印花税立法税制平移的原则。
具体来说,备注中“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是指,动产买卖合同的书立人中有个人的,那么该动产买卖合同不属于征税范围,该动产买卖合同所有书立人均不缴纳印花税。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