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需要的资料如下:
(一)股东变更情况表(一式三份)
(二)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及补充协议;
(三)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如委托办理需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四)能够证明股权原值合理的资料:
初次转让:资产负债表。
非初次转让:上一次转让时的股东变更情况表。
(五)能够证明股权转让收入合理的资料:最新一期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六)支付对价中包含非货币性资产或者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超过20%的情况下,需提供被投资企业具有法定资产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七)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八)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