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购买方已经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抵扣,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是否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

华审网 2024-07-21 190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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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购买方已经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抵扣,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是否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纳税人需提供证明支出确属实际发生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凭据,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依据。因此,企业真实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相关的支出,丢失发票的,可从原开具方获取发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由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批准后,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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