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房屋和企业在同一个区,增值税附表4是否需要填写?

华审网 2024-07-24 324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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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房屋和企业在同一个区,增值税附表4是否需要填写?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本表第4行由销售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具体情况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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