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浙江省(不含宁波)纳税人按月计算缴纳的印花税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其中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实行按年申报。
核定的印花税纳税期限为按季或按年的,未发生印花税应税行为,也需要零申报;
按次申报印花税的,当月未发生印花税应税行为,不需要零申报。
税种核定情况可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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