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适用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时按照什么确定其行业归属?

华审网 2024-08-12 92次阅读
导读:
纳税人在适用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时按照什么确定其行业归属?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明确,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六条规定适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时,纳税人的行业归属,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关于以主要经济活动确定行业归属的原则,以上一会计年度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应业务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比重最高的行业确定。

举例说明:某混业经营纳税人2022年7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其上一会计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其中,提供建筑服务销售额200万元,提供工程设备租赁服务销售额150万元,外购并销售建筑材料等货物销售额150万元。

该纳税人“建筑业”对应业务的增值税销售额占比为4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对应业务的增值税销售额占比为30%;

“批发和零售业”对应业务的增值税销售额占比为30%。

因其“建筑业”对应业务的销售额占比最高,在适用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时,应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建筑业的划型标准判断该企业是否为小微企业。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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