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制造业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需要满足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大于50万元的条件吗?

华审网 2024-08-12 241次阅读
导读:
先进制造业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需要满足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大于50万元的条件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不需要。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的规定,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只要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即可。

自2021年4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21年5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除此以外的其他纳税人,仍需要满足连续6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大于50万元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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