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已享受促进发展或进口相关的税收优惠,但发生合并,需要进行什么处理?

华审网 2024-08-15 50次阅读
导读:
软件企业已享受促进发展或进口相关的税收优惠,但发生合并,需要进行什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已享受《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第(一)、(三)、(六)、(七)条,以及财关税〔2021〕4号文提及的关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或项目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以及主营业务重大变化等情况,应及时向地方发改和工信部门报告,并于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60日内,将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和相关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发生变更情形后是否继续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或项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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