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业,在免征增值税政策发布前已申报缴纳了增值税,现应如何处理?

华审网 2024-08-15 167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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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务业,在免征增值税政策发布前已申报缴纳了增值税,现应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文件发布前,纳税人已将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按照征税销售额、销售数量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可以选择更正当期申报或者在下期申报时调整。

已征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以予以退还或者分别抵减纳税人以后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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