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你公司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平台等,提交电子数据后,即可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无需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机关审核电子数据无误后,即可为你公司开具证明,并尽快通过网络将办理结果告知你公司。 纳税人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证明开具事项时,可选择通过网上渠道,以影像化或者数字化方式提交,税务机关为其开具电子证明,并通过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网上渠道(以下简称网上渠道)向纳税人反馈。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你是否需要咨询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