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住房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的装修费比例吗?

华审网 2024-08-29 202次阅读
导读:
转让住房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的装修费比例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  

(1)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  

(2)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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