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员工个人领用的商业健康保险,随工资一同发放给员工,相关发票开具的是员工个人的名字,问企业是否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华审网 2024-09-03 162次阅读
导读:
企业为员工个人领用的商业健康保险,随工资一同发放给员工,相关发票开具的是员工个人的名字,问企业是否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如企业作为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则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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