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满足首套住房条件,是否可以同时申报公积金贷款利息专项扣除和房贷利息专项扣除?

华审网 2024-09-05 211次阅读
导读:
公积金贷款满足首套住房条件,是否可以同时申报公积金贷款利息专项扣除和房贷利息专项扣除?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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