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验旧缴销了是否还能作废?

华审网 2024-09-08 17次阅读
导读:
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验旧缴销了是否还能作废?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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