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错误勾选用途,怎么操作?

华审网 2024-09-08 22次阅读
导读:
专用发票错误勾选用途,怎么操作?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您好,若您需要撤销未申报(已完成申报的无法撤销抵扣勾选,需要进行“变更属期”操作,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进行“变更属期”:操作时间所在自然月对应的属期为当期,系统获取到当期申报结果均为“未申报”或“作废申报”。)的抵扣勾选,可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中点击【税务数字账户】跳转至电票平台依次点击【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然后分以下情况操作:

1、未申请统计且未统计确认

点击“抵扣勾选”页签,勾选状态选择“已勾选”,根据需要选择发票来源、开票日期和发票号码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在发票列表中勾选需撤销勾选的发票,点击“撤销勾选”,如图1所示。出现确认撤销弹窗时,点击“确认”,如图2所示。页面提示“提交成功”即可。

图1撤销勾选界面

图2确认撤销界面

2、已申请统计且未统计确认

点击“统计确认”页签,点击“撤销统计”,如图3所示。出现撤销统计确定弹窗时,点击“确定”,如图4所示。页面提示“撤销统计成功”即可。再进行上述“1.未申请统计且未统计确认”中的操作。

图3撤销统计界面

图4撤销统计确定界面

3、已申请统计且已统计确认

点击“统计确认”页签,点击“撤销确认”,如图5所示。出现撤销确认确定弹窗时,点击“确定”,如图6所示。页面提示“撤销确认成功”即可。再进行上述“2.已申请统计且未统计确认”、“1.未申请统计且未统计确认”中的操作。

图5撤销确认界面

图6撤销确认确定界面

【注意事项】

若撤销勾选时页面提示:请撤销统计后勾选抵扣,则表明尚未“撤销确认”或尚未“撤销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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